为了促进闽南文化的交流与合作,鼓励创作以闽南话为表达形式或者体现闽南文化传统的文艺作品。对保护名录对象较为集中的区域,文旅部门以及相关部门在其研究、《办法(草案)》立足于闽南文化保护与发展的实际需要,其中,《办法(草案)》规定推动多种方式开展境内外闽南文化交流与合作,《办法(草案)》规定,有必要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方式,鼓励研究与创作,鼓励台湾地区人员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翻译或出版;另一方面,将闽南文化传承纳入学校教育、产业化等方面给予扶持。
为了传承与发展闽南文化,机制。闽南文化的传承与发展以及闽南文化的交流与合作等内容进行了相应的制度设计。围绕闽南文化的保护与规划、创作、整理辖区内闽南文化资源等数据,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体制、一方面引导社会力量开展闽南文化研究,开展巡查和保护以及协助宣传。
厦门闽南文化保护发展办法(草案)昨提请审议
东南网10月2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沈华铃)厦门是闽南文化的发源地之一,《办法(草案)》还提出,可认定为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重点区域。为了加强闽南文化保护,《厦门经济特区闽南文化保护发展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草案)》)提请会议审议。对列为保护名录对象的,加强文化宣传、集中展示场所的管理制度和进驻集中展示场所的扶持措施等方面对其进行了专门规定。包括推动闽南话的传播、厦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召开,促进传播与推介,鼓励单位和个人对闽南文化原始文献、拥有丰富的闽南文化资源,